申命記十九章
【本章思路】
逃城的數目是很有意義的。為著便利的緣故,要有六座逃城,約但河兩岸各有三座。六這數字表徵在第六天受造的人。三這數字表徵三一神。三一神已經成為肉體作了我們的逃城;祂乃是為著我們。不僅如此,由約但河兩岸都有逃城的事實所含示的二這數字,表徵見證。具體化身在成為肉體之基督裏的三一神,已經來到我們所住之處作我們的避難所。祂沒有要求我們到祂那裏去,卻親自到我們這裏來。這就是何以我們傳福音的時候,不該要求人到我們這裏來,乃該把福音帶到人那裏去。要求人到我們這裏來,與神的定規相反。(關於逃城的細節,請參看民數記三十五章九至三十四節的生命讀經。)
關於逃城,以及關於挪移鄰舍地界的話。一面,這裏有話指明基督是我們的逃城,是我們可以逃進去的地方。另一面,又有論到貪心的警告。那些貪心的人也許想要藉著挪移鄰舍的地界,來改變神的定規。他們要為自己多得一些東西,就侵佔屬於別人的地。這在神眼中是可憎惡的。我們不可貪心,不可侵佔別人的分,反該學習以我們的基督為滿足。我們只要有了神命定的分,就當滿足。讓我們都享受基督,並以祂為滿足。
本章最後論到關於百姓中間的神聖管理,不是專制,也不是民主,乃是神治。神治是按著神的所是由神管治。今天我們在召會生活中,不是實行專制的獨裁政體,也不是按著人的意見實行民主。相反的,我們尊重神的權柄,以祂的權柄作我們的管治,因此召會中的管治乃是神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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